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采取多项实实在在的举措,大力优化营商环境,助力全区中小公司发展。
一是提供政策支持。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》,对采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,适宜中小公司提供的,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,且在评审过程中给予小微型公司3%的加分。适宜中小公司提供的服务或采购项目,采取预留40%以上份额或给予小微公司6%-10% (工程项目为3%-5%)的价格扣除等方式,支持中小微公司发展。
二是压缩合同签订时间。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,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合同签订。
叁是加快资金支付。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,货物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%;服务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%。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相应资金。
四是缓解融资难题。积极对接金融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融资平台登录跳转窗口和二维码标识,让供应商更好地了解融资政策,迅速融资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