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微公司创新迭代快捷、市场反应敏锐、细分领域广泛,在推动科技创新、吸纳人员就业、丰富文化业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近日,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《支持小微公司融资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从增加融资供给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、提高融资效率等8个方面,提出23项工作措施。
在此之前,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已相继落地。《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出台,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《对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》,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对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施行……这些政策为包括小微公司在内的民营经济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。各地区也积极采取措施,持续加强对民营公司的金融服务。例如,地方运用财政支持和科创基金,聚焦“投早投小投科创”,助力“杭州六小龙”迅速成长,展示出民营科技初创公司的巨大活力。
也要看到,由于规模小、生命周期长、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、抵押限制等原因,部分小微公司仍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。《若干措施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为探索小微公司融资难题破解之道提供了保障。不过,未来仍需政府、公司、金融机构协同发力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提升金融组织服务能力,优化金融产物供给。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,应按照市场化、可持续发展原则,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物和服务。加强对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培训,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对小微公司发展现状和融资需求知悉程度,强化产物研发和运营风险识别,实现融资精准、风险可控。建设完善的小微公司统计体系,为融资支持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。在增加融资供给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做深做实支持小微公司融资协调工作机制,向外贸、民营、科技、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;加大首贷、信用贷、中长期贷、法人类贷款、民营类贷款投放等。还可以借鉴传统工业的融资模式,积极探索适应科技创新需求和文化创新需求的小微公司信贷模式、上市融资模式、大众筹资模式。优化金融支持小微公司的组织体系,鼓励银行机构在总行层面设立专门金融事业部,在小微公司聚集地设立金融专营机构。
构建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的市场化分担机制。为弥补小微公司轻资产、传统抵质押物缺乏的短板,有效分担商业银行对于小微公司的贷款风险,增强信贷投放信心,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小微公司发展需求和区域金融生态实际,建立健全公司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,扩大公司融资规模。条件成熟的地区,可成立由政府牵头、产业引导基金注资、优质担保公司运作、运营管理机制科学、多元主体参与的小微公司担保基金,助力小微公司走出融资困境。
此外,借鉴国内国际相关先进经验和做法,为小微公司提供更加灵活的金融支持。国内方面,借鉴涉农金融的“多户联保”模式,开展小微公司联合担保,还可以参考科技金融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,让公司的无形资产“活”起来。国际方面,参照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,通过优惠信贷和风险担保等形式,通过政策银行扶持小微公司发展的任务,鼓励证券交易机构为公司建立相关机制安排。